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外省经验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不断提高服务“三农三牧”的能力和水平
时间:2020-07-10 09:23:03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同时也是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的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乡村振兴为主线,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着力提升为农为牧综合服务能力,着力夯实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改革强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一是对照《2020年深化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分类分项推进基层组织、社有企业、联合社三类主体改革。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分级开展自查,适时启动实地督查调研,查漏补缺、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狠抓落实,做到改革底数清、任务清、问题清、措施清,限期整改、对账销号。二是年底前在全区12个盟市社完成全国供销合作总社5项专项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各盟市社要根据区社相关批复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试点经验落地实施、取得成效。三要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省区成功经验,总结提炼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基层社参与“党建引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做法,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方式和有效路径。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积极落实与有关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法合规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服务,破解农牧民的融资难题。

  坚持服务立社,全力提升为农为牧综合服务水平

  一要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惠农惠牧工程,以旗县为重点,依托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为农为牧服务中心,开展“土地(草牧场)托管”服务。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在粮食和鲜活农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采取“企业+合作社+农牧户”模式,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围绕农资统购、农畜产品联销、农机跨区作业等领域发展一批农牧业生产性服务联盟,为小农牧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系列化、专业化服务。二要加快在区域性物流节点打造一批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企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进县域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与基层社、综合服务社的业务对接,在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上有新的突破。因地制宜建设城乡社区回收网点、专业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带动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主动承接农村牧区废弃物和可利用垃圾处理等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主动参与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及推广普及低氟砖茶行动,净化农村牧区市场。提升区社电商公司及其参控股电商项目企业的运营能力,加快布局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电商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实体网点的线上服务功能,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要发挥供销合作社自身优势,对照《区社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及专项目标任务,狠抓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以产业融合为重点实施产业扶贫,引导社有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产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增收。以产销衔接、畅通渠道为重点开展消费扶贫,指导系统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旗县农畜产品入驻“扶贫832平台”。以线上线下融合为重点推进电商扶贫,推动贫困旗县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带贫扶贫益贫作用,继续推进扶贫专柜、销售专区建设。做好联合社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坚持夯基建社,不断做实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基础

  一要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支持基层组织提升为农为牧服务水平。完善各级联合社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社制度,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在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引导社有企业加强与基层社的业务对接,逐级探索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树牢基层优先发展的工作导向。二要督促指导各地将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巩固427个基层社恢复建设成果;完成现有375个基层社改造提升任务;加强与商务、农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基层社承接电商服务站、信息服务站职能,提升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服务功能。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改造基层社经营设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拓展经营服务功能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多种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继续组织实施“百县百社”振兴计划,力争全年新增40个基层社标杆社,基本实现苏木乡镇均有基层社建制、旗县社与所属基层社均有股权(资产)联结的目标。三要在一定人口规模的中心村规划建设村级基层社,完成8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为村级基层社的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推动社有企业、基层社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结。力争全年新增40个五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基本覆盖全区50%的嘎查村。四要持续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鼓励基层社通过投资入股、业务指导、加强服务等方式,与嘎查村集体、农牧民共同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区域性、综合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力争全年新增40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强化带动能力。

  坚持以企兴社,深入推动社有企业提质增效

  一要规范社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合理设置股权,在重要涉农涉牧领域保持对社有企业的控制力和经营主导权。充分发挥社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社有企业干部人事、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二要认真落实区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主营业务,加快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稳妥推进开放办社工作,规范开放办社行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开放办社质量。鼓励社属企业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参与田园综合体、产业联合体建设,推动农村牧区产业升级。加强与邮政等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服务资源,拓展经营服务领域。聚焦为农牧服务主业,培育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强化与县域、基层经营网络的股权合作、业务联结,推进系统上下联合发展。三要优化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对不同类型、规模的直属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强对企业运营的分析监测,重点关注金融风险管控、遗留项目清理、闲置资产盘活变现、债权债务纠纷等事项,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坚持从严治社,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一要制定出台《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关于加强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区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补齐“三会”制度建设短板。指导盟市、旗县社创造条件召开代表大会,加快推动盟市、旗县层面理事会、监事会建设,今年要力争完成区社制定的目标任务,到明年,85%的盟市、旗县级联合社要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二要深化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建设。年内在盟市层面要全部建立盟市社对旗县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制度和旗县社对盟市社的评价机制,强化上下层级联系。三要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完善运营监管方式。强化旗县社对基层社的监管服务,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分层级制定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社有企业投资监管、社有资产产权登记建档等办法,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审批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机制。年内盟市、旗县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四要总结评估全区系统“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启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系统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统计、财务基础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化肥、边销茶等储备管理制度。强化全区系统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要以主题教育为新起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学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工作台账,查找短板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分层级组织学习培训,结合区情社情狠抓落实。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把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二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投融资和资产处置的审批监管,落实社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层层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促进监事会与社有资产监管、审计、纪检等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推进依规依纪依法依章程治社。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配套办法,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政治素质考察,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强化“马上办”作风、“成绩单”意识、“重实干”导向,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信息宣传、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为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分享到:
编辑:马连华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